马鹿隔壁

    我这个人,是个自相矛盾的人。

    我出过十本书,应该当之无愧算是个作家。可是每次有人提起我是个作家这件事,不知为何,我会有点抗拒。我会马上说:“我不是啊!谁说我是?”
    我记性差,数字是过眼即忘。看着电视,一个熟悉的演员,他的名字就在嘴边,可是永远也说不起来。但是某种颜色、某种气味,我过目不忘。
    我有洁癖,但我不爱整理房间。每样东西都很干净,但它们摆放的方式却是成团儿的。
    我喜欢狗,但从不养狗。
    我写了很多爱情小说,但一次恋爱都没好好谈过。
    今天我遇见我的旧同学,之前她问我要书,并且还要求我签名。我这人不愿意撒谎,不想勉强自己说“一定会送你一本”或者“好的,签名后寄到府上”。我根本就不想送任何人我的书,我也不认为这些求书的人会认真读完每一个故事。我自己就把别人送的书用来垫桌脚,或者有热汤什么的端上桌的时候,拿来垫锅。
    但是说过了,我是个自相矛盾的人。相对于撒谎,我更不愿意当场给人难堪。因此,遇上可能管我要书的那种人,在他没看到我之前,我只好选择掉头就跑。
    我是真的跑了。下午三点,我看到我的旧同学的车停在路边,她马上就要下车和我巧遇,我当机立断选择跑。跑得我上气不接下气,跑三条街,来到一家便利店,要了一杯冻饮狂灌下肚,然后我发现我旁边蹲了个酒鬼。
    这个酒鬼在便利店喝啤酒,喝得不省人事。我替他数一共12个燕京的易拉罐,手里是第13个。守店的小妹很发愁,在我结账时跟我说:“怎么办啊,我要换班了,他还没喝完。”
   然后就有人来拍我的肩膀了,回头,醉汉对我打个酒嗝。
“干杯。”他对我说。
    哦,原来如此,原来如此。这个醉汉是个相当好看的人呐。店员小妹是这酒鬼的脑残粉。连醉汉都有粉丝。到底发生了什么,让这么好看的人借酒浇愁?我说:“我没有酒他豪爽地递来一听啤酒。所以我这个人就是矛盾,昔年要好的同学向我走来,我拔腿就跑;一个烂醉如泥的路人对我举杯,我一饮而尽。
    我不喜欢除我以外的别的作家。我就是一个很自闭、很浅陋、很狂妄的女人。他们说,你应该去文联,当一个有“单位”的作家。我不想去和文联的老作家们喝茶开会,我更讨厌他们写的东西,所以我不去。
    我在家里闷头写,厌世情绪高涨。之前我也有一个“单位”,在一家报社当编辑。早上九点,所有同事集齐在办公室,那是我最受不了的时刻,我始终不能理解这个世界上为什么有那么多人在早上九点能那么兴高采烈,那么花枝招展,那么臭不要脸。我,我每天午饭以前都沮丧得很,一句话也不想说,一个好脸色也不想给。这个世界的上午深深得罪了我。
    在那家报社工作的时候,十天里有八天我上班都没洗脸,因为我总是早上一睁眼就濒临迟到的边缘。于是我把牙刷、牙膏、洗面奶、搽脸油儿、毛巾都带到办公室了。我在九点他们说笑时躲进卫生间洗脸,有那么一天,我的领导心情大概不错,正跟同事说笑,他一回头看到我,问我:“你才洗脸啊?”
    就这一句,惹到我了。我就这样辞职了,领导莫名其妙。努力回忆当时的情绪状态,我一定是认为领导的语气里带有讥讽、嘲笑、挖苦、不满,而现在想来,他也许只是单纯地问候我的脸。
    然后我开始写书。我写了十本旷世名著,有时候又觉得是十本垃圾。当中有一本销量很好,登上了排行榜,带来一大笔收入。出版社要我按照那本书的思路和模式再来上一发,我没同意,不是我有什么文学理想,而是我真的写不出来。
    我每天都写,上午写得最多,浓浓的起床气让我精力集中。但是到了下午,起床气散去了,我写不出来了,这种时候,就是我离开自己的洞府,下凡来到人间的时候。
    说回那个醉汉。他敬了我一听冰冻的燕京啤酒之后,一头栽在薯片、华夫饼和奥利奥之间,不醒人事。看店小妹的同事来换班了,是一位大妈,大妈让小妹帮她一起把醉汉拖出去。
中年妇女就是指不再有审美也不再有同情心,不会为任何事情感动,心间是一堵砌死的墙不再有任何风吹草动,也没有爱情的女人。
    我跟她是不一样的,对吗?
    醉汉被拖到店外的墙根那里,每走过一个人,就收获一笔回头率。有一个人还丢了硬币在他身上。我捡起来给扔回去,我说:“他不是乞丐!”幸好这是下午,我没有起床气,心思一派清明,带有淡淡的善意,甚至心尖儿渗出甜暖的好味。我有点喜欢这个帅帅的醉汉,我更好奇他为什么喝这么醉。为情所伤?职场失意?我蹲在他旁边,喝着他给我的那罐啤酒。
    那个守店大妈走出来让我们走远一点,语气很不客气。
  “你们在这我们怎么做生意?”大妈说,“走走走。”
  “你跟谁说话呢?”我站起来。
  “走走走。”大妈继续对我嗤之以鼻。
    我一气之下把她推倒了。
    她报警了。
    本来呢,这个下午我只是出门买点菜,结果,先是偶遇旧同学,后逃跑,遇酒鬼,又打人。最后我来到了派出所,我被捕了!
    “职业?”警察问我。我想说我无业,但是我忽然说:“作家。”嗯,我发现在某种极端的情况下我是愿意承认我是个作家的,我好势利啊。我是这么想的,反正是丢脸,不如丢得全面一点彻底一点果敢一点!
    警察不知道为什么笑了起来,我身边的醉汉醒了,“你是作家?”
    我连忙又说:“我不是!”
    后来警察放了我,也放了那醉汉。我们俩从警察局出来的时候天都要黑了。
“你去哪?”他问我。
    我说我去买菜。他说:‘-‘哦,买菜,买点肉,再买点豆腐,还有干辣椒。”
    “麻婆豆腐?”我问。他点点头。
    人生的际遇是多么奇妙呀,我最终和一个认识了几小时的醉汉一起吃晚饭。然后他横在我的沙发上吐,吐完了滚到地毯上睡,睡醒了跑到厨房水笼头喝水,喝完水把冰箱里全部的食物扫荡一空。第二天清早九点,他醒了,恢复常人之身,说:“喂,谢谢你,我要走了。
    我拿被子蒙着头,不想说话。
  “喂,你在吗,你叫什么名字?我跟你说,我要走了啊。”
    我把枕头压在被子上,蒙着头。
  “你好吗,还活着吗?女作家?”
    我说:“你给我滚。”
    他被吓到的表情我在很多我认识的人的脸上看到过,我对他们都说过,中午以前,不要和我说话….
    当我醒来的时候,我看到我的客厅里有一个人在看电视,然后我洗了脸,换了件衣服,坐到那个人身边一起看,还发出大笑,还学电视上的人讲粤语。我就像忘了我在中午之前做过的事、说过的话。我笑完了说:“咦,你怎么还没走?”
    “吃了饭再走o"
    “好,吃完了走。你吃了我两顿饭了。”
    “两顿,谢谢你。’
    “不客气。”
    “但这一顿是我做的。”    ,
    “好,谢谢你。”
    我们吃了第二顿饭。之后.我忽然想起今天是我妈来我房子探班的时间。为了避开尴尬,我只能带他走。去哪儿好呢,去找班杰明吧,我的朋友。

    班杰明收留了我们俩。我们两朵奇葩歪在班杰明的大床上午睡。正午的光线透过纱窗照进来很有质感,我们两。更多精彩内容订阅女友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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