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绝冤案,追责为上

论古今,每个冤案昭雪的消息都令人欣慰。欣慰过后,那些制造了冤案悲剧的无良官员就得被追责。“杜绝冤假错案”早在夏商周时期就有了雏形,《尚书》更总结出司法官员绝不能犯的五种错,但这基本是靠官员自觉的。到了汉景帝时期,朝廷终于发布了重大意义的“平冤狱令”——老百姓只要对地方判决不服,可以向上级机关告,上告本身是无罪的。有官员反对,汉景帝就训诫官员:“怕老百姓告状?那你们就认真断案啊。”

从此开始,官员办错案都会被追责。汉昭帝年间的某大臣就因判错案被当街问斩,汉顺帝年间的一个太守也因错杀无辜而被逮捕,最终死在牢里。两汉的统治者大多对判错案很警觉,每隔几年就会进行大规模复查。东汉的邓太后还曾在洛阳监狱里一口气平反了三十多起冤狱,捎带着把洛阳县令法办了。

到了唐朝,追责更加严厉,还创立沿用了千年的复奏制度——地方死刑案要经过三次复核,京城死刑案要复查五次。可惜唐朝人喜欢看出身,晚唐名臣牛僧孺就叹息道:出身显贵的官员办了错案也只当“过失”处理了,出身寒门的官员出现了过失则经常被当错误严惩,错不错,关键看生得好不好!

相比唐朝,宋朝人的态度更值得点赞:追究责任不看出身,只看后果。宋仁宗年间,陇州(今属陕西宝鸡)乡民马文千被人诬告为土匪,与四个好友一起被捕,之后马文千惨遭严刑拷打,死在牢里,其他四位好友只好含泪画押招供,不久被执行死刑。谁知这边刚执行完死刑,那边就遭打脸:真凶落网了,怎么办?

依法办!整个陇州的司法系统被一锅端:陇州判官在内的五名直接办案人员全数被开除公职后发配到广东劳动改造,经办此案的狱卒官员全都被刺字、充军劳改。这几个官员受刑不久,正好赶上大赦天下,他们觉得马上要被宽恕了,很高兴。但宋仁宗早防着呢,提前下了圣旨:谁都能...更多精彩内容尽在百家讲坛在线订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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