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13日晚7时.瑞典文学院宣布,将2016年诺贝尔文学奖授予七十五岁的美国摇滚音乐歌手鲍勃-迪伦.称“他在伟大的美国歌谣传统中创造了新的诗性表达”。
鲍勃·迪伦的童年非常孤独。日本偷袭珍珠港后.美国直接参战,国内经济形势日渐严峻,父母为了生计每天早出晚归,鲍勃·迪伦只好和奶奶相依为命,很多时候他会一个人对着窗户发呆。见状,父母心里愧疚,就买回来收音机、电唱机和一些唱片,让它们陪伴鲍勃-迪伦。没承想,鲍勃,迪伦竟深深沉迷其中,那时候,美国南方正流行“黑人布鲁斯”以及受此影响而出现的“乡村与西部”音乐,鲍勃.迪伦沉迷在这些节奏强劲、气氛喧闹而又放肆的音乐中,常常忘记了吃饭。多年后他在自传《编年史》中就这样说,“若不是这种音乐.我决计不会走上音乐道路”!从这个角度讲,父母的无心之举,竞熏陶出了一位乐坛大师。
鲍勃‘迪伦很快就学会了唱歌。并且有很强的表现欲望。五岁时,他当着左邻右舍的叔叔阿姨的面,一连演唱了好几首歌曲。进人中学后,鲍勃‘迪伦受摇滚乐影响,发起组织了一个三人摇滚乐队,取名“金色和弦,自任乐队主唱——这是希宾镇的第一个摇滚乐队。有一次,学校组织歌唱比赛,鲍勃·迪伦率队登台,甫一开唱,就以激昂的旋律和节奏征服了全场观众,有一位老师甚至冲上台跟着曲调跳起了舞。于是,“金色和弦”名动全校,鲍勃,迪伦名扬希宾。
然而,父亲却越来越坐不住了。他认为那种摇头晃脑仿若发疯的音乐注定不会被人们接受,所以坚决反对儿子走音乐道路。而鲍勃’迪伦的一个行为,更令父亲反感甚至是讨厌1955年秋天,鲍勃.迪伦看了一部名叫《无因叛逆》的电影,被演员詹姆斯·迪恩扮演的梳着背头的叛逆青年所吸引,就买来黑夹克、紧身牛仔裤和高勒皮靴穿在身上,然后吹着口哨,骑上摩托车在大街上来回奔驰,成了希宾镇人眼里的“油脂仔”——游手好闲的不良青年。为此,父亲多次劝说,可鲍勃·迪伦依旧我行我素。父亲恼怒至极。一天,当一位老师带着鲍勃·迪伦来到家中对父亲说“这孩子很有艺术天赋”时,他的父亲没好气地回敬道:就他这副德行,也会有艺术天赋?”鄙视和不屑充斥耳膜。鲍勃,迪伦自此开始痛恨父亲,并寻思着逃离希宾。1959年,鲍勃,迪伦考入位于明尼阿波斯市的明尼苏达州立大学,终于离开了家乡。但很快,他就厌倦了枯燥无味的大学生活,整天混迹学校周边的酒吧和咖啡馆唱歌和练习吉他、口琴,并首度以“鲍勃·迪伦”为名,登台翻唱流行民歌组合“金斯敦三重唱”的民歌。在这期间,鲍勃·迪伦读到了讲述作者背着一把吉他流浪各地的自传体小说《奔向荣耀》,立刻深深地喜欢上了小说的作者——美国最伟大的民歌手伍迪格斯里。那段时间,鲍勃·迪伦视伍迪·格斯里为精神偶像,走到哪里都把《奔向荣耀》带在身边,而且还疯狂地模仿起了伍迪,格斯里——学唱他的几乎所有歌曲,学习他南方口音的说话,甚至离开校园去纽约,追随伍迪·格斯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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