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在新媒体时代的逐流与坚守

 
   文学是与媒体相伴而生的。文学在任何时候都应该逐媒体之潮流而上。新媒体时代应该有“新”文学,这里所谓的“新”是指文学随着新媒体的出现并逐渐成为主流,文学为适应传统媒体而形成的生产方式、传播方式和接受(消费)方式也必须有所创新,以便在新媒体时代的大潮中谋取生存发展的空间与机遇。
    但文学逐新媒体之潮流,是基于媒体所具有的价值意义而言的。就媒体本身的意义而言,媒体只是信息的有效载体。载体具备一定的受众,具备信息传递的时间,具备传递条件,以及具备传递受众的心理反应的空间条件。这是载体所具备的功能,但所传递信息本身的价值更加重要,是载体的功能与所传递的有价值的信息共同完成媒体存在的价值。从这个方面,可以清楚地看出文学与媒体的真实关系。
    从中国近现代文学发展历史来看,文学兴旺发展的契机来自于出版、报纸、杂志、电影等新兴传媒的勃兴。文学抓住了新兴媒体发展这个契机,赢得了自己发展的空间,也形成了一整套与新兴媒体相适应的文学的生产、传播、消费的方式(例如,以小说而言,为顺应杂志篇幅限制,导致短篇的流行;为顺应报刊出刊周期短、时效性强、篇幅要求高,导致连载性长篇的流行,等等)。文学积极融入媒体、利用媒体,并最终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占领和引领了媒体(例如,最终许多媒体要靠文学来维持自己的生存。据有关20世纪二三十年代的杂志统计,专门的文学杂志占据杂志总数的近一半,而非文学类的杂志中又有近半数办有文学栏目或附带刊登文学作品,多数报纸都有文学栏目,甚至办有文学副刊,连一些工科杂志或企业办的杂志也都有文学做添加剂,等等)。
    从以往文学与媒体的关系史中,我们可以看到这么几点:第一,从新兴媒体获得新知识和新体验为文学的创新提供新的灵感;第二,文学从新兴媒体获得新的资源和新的空间;第三,文学为顺应、利用、融入新兴媒体,促成了自身在生产(创作)方式、流通(传播)方式和消费(读者接受与反馈)方式上的改变与创新;第四,这一切促成了文学诸多新形式的产生;第五,文学在与新兴媒体的融合发展中获得了文学自身价值实现的最大化。
    上述探讨对我们认识在新媒体时代如何重建文学与媒体的关系,是有启迪意义的。文学在新媒体时代应既有“逐流”又有“坚守”。我们所期待的文学与新媒体的关系是:第一,文学应该从新媒体发展中汲取新知识、新体验、新灵感和创新理念、创新思维。
    新媒体事实上正在改变着包括作家在内的每一个人的生活。这种改变,已经体现在作家的文学创作中,不管你愿意不愿意,自觉不自觉。新媒体发展中所彰显的新知识、新体验、新灵感、新理念、新思维或多或少正在融入作家们对生活的思考中、对作品的创作中,正越来越多地给文学带来新的元素。
    新媒体之新,在于它有革新的一面,技术上创新,形式上创新,理念上创新。理念上的创新是新媒体的核心内容。新媒体之新,在于它具备基本的原创性。这里的原创性,是广泛意义的创新。新媒体之新,在于它对以往一切媒体的兼容性,充分发掘和集成了以往媒体的一切优长和优势(例如一种被称为“新新媒体”的“分众传媒”就是把原有的媒体形式嫁接到特定的空间上,形式上是嫁接,理念上却是原创)。

    新媒体与传统媒体相比,更强调自主性、自足性、个人化、个性化,更注重及时性、便捷性、直观性、互动性等。更多精彩内容尽在名作欣赏在线订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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