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为民办事的县令为何被免职

  被免职?连他自己也莫名其妙,得写信给同僚们诉说自己的困惑:“我李梦登当县令仅仅3个月,既没有得罪本县百姓,办事也没有不尽心尽力,究竟是什么原因免去我的职务呢?”同僚们打听到,李梦登是被上司“卒用公式劾免”的,即办公不合官场程式。其实,这不过是表面文章,而真正的原因是什么呢?

    李梦登是福建上杭人,生于雍正初年,于乾隆二十二年(1757)考中进士。直到13年后,才被授以浙江孝丰知县。李梦登没携带家室,只与几个朋友千里迢迢赶到浙江,一到省城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拜谒省长大人——浙江巡抚。
    可是,巡抚大人岂是轻易见得到的?按照当时官场的老规矩一或者说潜规则,要求晋见者首先得给“门公”以“门包”,即给守门人以银子,他才肯替你进去禀报。
    李梦登拿不出银子——或者说不愿受此敲诈勒索,守门人也就不让他进去。哪知李梦登往衙门前一坐,说:“我是以公事禀见巡抚大人,又不是私下里请托拜谒,为什么还要付银子?巡抚大人不可能一直蹲在衙门里,我等他出来时,就在他的轿子前面禀告,也不一定非要进入衙门不可呀!”
    果然,他在门外整整坐了一天,守门人看他这个架势,只得勉强替他通报了。见到巡抚大人以后,公事办完了,巡抚又告诫他道:“你至诚斋又朴实,这很好。可是你先前没有做过官,对官场的一整套规矩都不熟悉,应该赶快物色几个精通律令文书的幕僚辅佐你,才不会出岔子。”
    巡抚显然已经知道了他被拒之于外的事情,才说了这番话,可是李梦登一点也不理解上司的“言外之意”,反而直愣愣地说:“卑职每年的薪俸只有30两银子,哪里养得起幕客?卑职带来的几个朋友都是秀才、举人出身的读书人,与他们商议、 请教,应该不会出什么差错。”
    直到3个月后,巡抚终于找了个借口,免了他的职。那么,在这3个月中,李梦登究竟是如何治理孝丰县的呢?
    李梦登当县官,不设守门人,外出也没有仪仗护卫。有谁要打官司,都能够直人县衙大厅并找到他这位县太爷。然后呢,李梦登就耐心地替当事人双方剖析事情的利与害,好言好语地劝他们息讼止争,结果呢,诉讼的双方都高高兴兴地表示愿意和解。更让人惊讶的是:从他们人公堂诉讼到和解后走出知县门,竟然没有看见一个胥吏衙役。    
    也有一些胥吏衙役向知县大人请求:大人哪,您也给咱们一些差事干干,不然咱不是失业了么?李梦登则毫不通融地说:“官员们都被称之为父母官,既然身为父母,哪有子女们向父母禀白事由,要让别人像对待奴隶、犯人般拘禁和检察的?你们如果一定要端个饭碗,那么回家种田也能够过日子呀;要不然,就等我李某人离任之后再说吧。”
    其实李梦登心中有数:俗话说百姓怕官,除了怕那高坐大堂之上的“青天大老爷”之外。更多精彩内容订阅文史博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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