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宋元代,中国凭借长期领先世界的海上技术优势,在东亚至西亚、以至非洲东海岸之间的广阔海域,中国海商的贸易网络与东南亚、印度、阿拉伯对接联通,造就了海上丝绸之路的繁荣。明初郑和七下西洋,海上丝绸之路的运作达到了顶峰。哥伦布发现“新大陆”后,欧洲开始殖民扩张的时代,冲击海上丝绸之路形成的亚洲海洋秩序,中国东南沿海与东亚贸易网络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以漳州海商为先锋的东南海洋力量崛起,西欧海洋势力东进亚洲海域,日本海洋势力南下东海,东南中国海洋区域成为东西方海洋竞争的舞台,中国主导的东亚贸易网络出现了激烈的动荡局面。16世纪下半叶,九龙江口海湾地区的海商以合法身份参与东亚的海洋竞争,并占有优势。 17世纪,郑芝龙的崛起。郑成功的海上经营,书写了古代海上丝绸之路的最后辉煌。
明初,朱元璋担心沿海残馀割据势力勾结海外诸国,威胁王朝的统治,于洪武四年(1371)十二月令吴祯缉宁波外洋兰山、秀山居民船户与方国珍旧部共111730人,分隶各卫为军,并重申海禁:“仍禁濒海居民不得私出海。”洪武七年,关闭明州、泉州、广州三市舶司。洪武十九年派汤和到浙江,洪武二十年派周德兴到福建,在沿海置卫建城,构筑守土防御型的东南防线。为了防止沿海防线外的岛屿居民与倭寇勾结,洪武二十年六月,朱元璋下令将浙江昌国县(今舟山市)废县徙民。十七天后,又下令徙福建海洋孤山断屿之民约二十万人内迁。永乐元年(1403),明朝复置宁波、泉州、广州三市舶司,准日本通贡宁波,琉球通贡泉州,南海诸国通贡广州,但民间海禁事例并没有取消。
永乐三年开始的“郑和下西洋”,是中国在海上丝绸之路上的重大贡献。郑和下西洋以长江口内的刘家港和福建长乐为基地,得到东南沿海卫所和民间人力、船只、物资和航海技术的支持,驰骋于西太平洋与印度洋海域,远达西亚、东非,展示国家海上力量,而不掠土殖民,促进了中国与停泊港口贸易的繁荣,建立了亚非国家共享太平之福的海洋秩序。
宣德八年(1433),朝廷罢下西洋,官方主导的大规模航海活动戛然而止,海上丝绸之路中国段遭到断崖式的破坏。除周边和南海诸国外,向中国朝贡的海上国家锐减,中国帆船基本上不再进入印度洋。
官方于海上丝绸之路开展的海洋活动,只限于朝贡体制内。洪武时,明朝指定福建泉州为通琉球地点,并应琉球王的请求,拨给海船,赐闽人善舟者三十六姓,以便往来。闽人三十六姓聚居于那霸久米村(又号“唐荣”),世世代代专任与朝贡相关的航海、外交、翻译等职业。中琉官方往来的路线,从中国往琉球,自泉州(后改从福州)出发,从东涌(东引岛)或梅花(长乐)开洋,经小琉球头、彭家屿、花瓶屿、钓鱼屿、赤坎屿,进入琉球国的古巴山、那霸港(今冲绳之那霸市)。从琉球往中国,从那霸港出发,经古巴山、麻山、东路山、半堂山、乌麻山、官塘,到福建闽江口的定海千户所。这条航线上不单有人员往来、文化交流,还有商品流通。琉球国利用从福建带去的棉布、锦纱、丝布、德化瓷器、惠安苎麻,还有药材等物,转贩到东南亚,再把从东南亚转贩而来的香料、苏木、胡椒、锡等物品,转销中国,填补了海禁退出的空白。尽管如此,东南沿海与东亚的贸易发展仍经历了曲折和反复的过程。郑和下西洋以后,由于官方力量的退缩,海洋交流呈现寡淡的局面。
随着明朝官方从海洋退缩,沿海民间的出海走私在海禁的夹缝中悄然兴起。特别是在泉州附近的九龙江口海湾地区,有许多偏僻的港汊,当地居民利用处于通琉球航道的自然环境优势与漳泉中间、官府管辖留有空隙的环境优势以及琉球需要中国商品到南海诸国换取贡品和附搭货物的强烈需求,从事私贩贸易。更多精彩内容订阅文史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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