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见诗|诗的意境

诗的意境


诗有时是一种文体,有时是一种情感,有时是一种力量。

在诗歌的字数、句数、平仄、押韵都有限制的格律诗里,诗与非诗很容易分辨,那时诗至少要在外表上看起来是一首诗,内容先不论,哪怕写得很粗糙,成了打油诗,也还是在诗的范围内的。

从前人写的诗,外在的形式感之外,内在比较重要的标准之一,就是意境。

到了现代,受到外国诗歌很大影响的、以白话作为基本语言手段的新诗出现,外在形式对诗的意义消减到可有可无,内在的诗意成为分辨诗与非诗的标准。白话诗看似比古诗写起来简单,不限字数,不限行数,不限平仄……但白话诗比起格律诗,对意境的要求显然提高了,几乎成为衡量白话诗的唯一标准。

字数、平仄和韵律可以被任何人都掌握,所以在古代做诗人或许比现在容易得多,因为外在形式都是可以不用太多费力气地学习的,掌握它们,写得就“像诗”,然后再去根据意境的高下有无,评论是好诗还是坏诗。只是因为古代教育非常不普及,能读书识字的人很少,所以显得诗人很少。

但意境并不容易掌握。所以真正的好诗人也很少。

写现代诗的人比古代写格律诗的诗人多了很多、没有平仄、字数、押韵要求的现代诗,一般没法从形式上评判是否诗歌,只有从意境上评判了。在古代这是用来评判好诗坏诗的标准,在现代被迫成了评判诗与非诗的标准。所以写白话诗的难度是比格律诗增加了的吧。

然而这个标准非常主观,反而成了最不“实用”的标准。

在古代使用这个标准,比现代容易。即使有人读王国维《人间词话》的评诗觉得云里雾里,也不怎么妨碍他接受那些观点,心悦诚服。这是在承认一首诗“是诗”的标准之下辨析一首诗的优劣。

在从前,你看见每行七字、总共四行,就能肯定,这是一首七绝,然后,你再读它,体会它的好坏。而现代诗,读一段分行的文字时,你无法看着它的排列说,哦,这是一首诗。你需要带着怀疑读它,找到它让你觉得符合诗的标准的内容,不管是心灵得到愉悦,还是情志得到激发,还是智商得到提升,总得有一个方面让你意识到,你读的是一首诗,然后你才能确认它的身份。

《红楼梦》里曹雪芹通过香菱评诗的一句话我很难忘,他引了王维一首并不出彩的诗中的颈联“日落江湖白,潮来天地青”,然后让  香菱评道:“这‘白’‘青’两个字,也似无理。想来,必得这两个字才形容得尽,念在嘴里倒像有几千斤重的一个橄榄。”

这是一个初入诗道的爱诗人,对诗的发现和体悟,这句话带来的启示,不仅仅是关于炼字的,也应该是关于如何去体会、品读、判定一首诗的。

对现代诗来说,当文字通过弹奏自己而试图拨动你的心弦,它就是一首有意境的诗。
就像诗人宁拉的这首诗(刊于《十月少年文学》2017年2期):
 
我遇见了一个孩子
宁拉

我遇见了一个孩子。
在门铃和门之间,
在上楼和下楼的脚步之间,
在墙上的裂缝和挂钟的滴答之间,
在月亮唤醒沉睡的夜莺,
颤抖的羽毛长成一棵大树的光阴里,
他向一只白蛾张开了手。

作者细心地填充在第一句和最后一句之间的这五句话,就是这首诗的意境的集中体现——她给“在楼梯上看到一个孩子全神贯注地伸出手去碰触一只白蛾”这件事,注入了自己精神中的各种映像,脚步,裂缝,嘀嗒,月亮,夜莺,羽毛,大树,光阴……眼中所见成为内心世界的所感所知,一个陌生平凡的孩子成了诗中的精灵。

内容摘自《十月少年文学》,更多内容请订阅《十月少年文学》杂志!订杂志上杂志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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